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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2单)
①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②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③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房地不分离)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建设用地使用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下面我们以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真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B.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C.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采用口头约定的形式
D.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与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分别处分
E.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答案】BE
一级建造师要点:变更设计的工程费用如何处理?:一级建造师要点:变更设计的工程费用处理:(1)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编制原则,扣除不应发生的费用后确定;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和计价方式确定。(2)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批准意见执行;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列入预备费。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相关费用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一建工程法规:建设工程承包属于什么代理?:一建工程法规:建设工程承包属于什么代理?建设工程承包不能代理,也不属于代理,是独立承包。代理别人的承包,属于违法分包、挂靠。
一建法规: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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