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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了解一下什么是关联企业合并破产?
帮考网校2020-07-01 09:05
精选回答

带你了解一下什么是关联企业合并破产?

关联企业的合并破产是指企业破产时, 关联企业成员相互间的债权债务消灭,财产合并为破产财产,由债权人共同受偿的破产处理程序。

1.合并破产制度意义

1)可以保障不同关联企业间债权人清偿的实质公平,即在整体债权人间的清偿公平。

2)可以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3)有利于企业重整挽救。

4)可以维护破产法的立法价值。

2.在采取行使撤销权、由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代为清偿债务、对母公司的债权劣后清偿等方法,仍不足以解决因不当控制关系影响对各企业债权人公平清偿的问题时,就需要考虑采用合并破产程序

3.实质合并破产

1)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可例外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2)裁定程序

①人民法院收到实质合并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并组织听证,听证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间。人民法院在审查实质合并申请过程中,可以综合考虑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的混同程序及其持续时间、各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债权人整体清偿利益、增加企业重整的可能性等因素,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实质合并审理的裁定。

②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受理法院作出的实质合并审理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受理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管辖

①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应由关联企业中的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核心控制企业不明确的,由关联企业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多个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4)后果

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

4.程序合并破产(或称为“协调审理”)

1)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主体的申请对多个破产程序进行协调审理,并可根据程序协调的需要,综合考虑破产案件审理的效率、破产申请的先后顺序、成员负债规模大小、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等因素,由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

2)协调审理不消灭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对关联企业成员的财产进行合并,各关联企业成员的债权人仍以该企业成员财产为限依法获得清偿。

3)在程序合并中,也要利用其他法律手段解决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尚不构成法人人格严重混同的不当资源配置关系,如关联企业成员之间不当利用关联控制关系形成的债权,应当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顺序清偿,且该劣后债权人不得就其他关联企业成员提供的特定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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