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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快快和帮考网一起来关注!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出来了,以下为详细内容,请阅读!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和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市高招办将学校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组织 1.报名工作由各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点由区招办确定。 2.报考科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报考科类。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须选报管理服务类或工程技术类的综合能力考试,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或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3.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26日至 28 日登陆招考咨讯网站,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页的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用;参加英语听说测试的考生需单独缴纳考试费用。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以上就是今天帮考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给小伙伴们带来一定的帮助。如果还有疑问的小伙伴请及时关注帮考网!帮考网温馨提醒大家,疫情期间注意防护,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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