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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考的第一天,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模拟试题,抓紧时间看看吧!
1.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10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答案】ACD
【解析】甲已将王某杀害,仍谎称绑架,既有恐吓又有诈骗,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竞合。A项正确。
B项,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抢劫罪具有当场性紧急性,且暴力程度更高,本项中,乙构成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与行使权利的区分在于:如果行使的权利具有正当性,同时行使的手段具有相当性,就属于行使正当权利而非敲诈勒索。本项中,丙要求的补偿费不具有正当性,行使的手段也不具有相当性,因此不属于行使正当权利,而属于敲诈勒索。C项正确。
D项,丁将10万元行贿于刘某,10万元就属于不法给付物。丁没有权利要求返还,因此行使的权利不具有正当性,不属于行使正当权利,属于敲诈勒索。D项正确。
2.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
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答案】AC
【解析】A、B选项,方某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座垫,该合同关系约束方某和庚公司,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应由方某向庚公司支付购买座垫的费用,而丁公司不是座垫买卖合同中的义务人。A项正确,B项错误。
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本题中,丁公司的回函说明其对合同的追认,因此其是汽车维修合同的当事人,需要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C项正确。
D选项,《物权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本题中,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给丁公司投入运营,此时戊公司不再占有汽车,其留置权消灭。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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