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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卷一)历年真题(4)
帮考网校2020-10-22 15:4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卷一)历年真题(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卷一)的历年真题,快来了解一下吧!

1.60岁的张某和25的余某是夫妻,他们在婚前约定结婚后将张某的一套房子过户在余某名下,在张某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余某承担扶养义务。婚后房子果真过户在余某名下,但余某原形毕露,打骂张某,甚至将其赶出家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主张撤销婚姻

B.张某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C.张某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D.张某可以主张婚姻无效

【考点】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赠与合同

【难度】★★

【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本题中,张某和余某属于合法夫妻,不存在胁迫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A、D两项错误,不当选。

B项考查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张某将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赠与余某,之后受赠人余某损害赠与人张某的利益,赠与人张某可以主张撤销权。撤销合同后,合同无效,但是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本题未提及撤销的事实和其他合同无效的事由,因此赠与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B项正确,当选。C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2.彭某因车祸双腿截肢,安装了科技含量高、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告诉你这个假肢已经是身体的一部分了,一般人卸不掉)的假肢。一日,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一怒之下将彭某的假肢打碎。关于本案,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彭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

B.彭某可就假肢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彭某的身体权遭到侵害

D.彭某可主张所有权遭受侵害

【考点】健康权;身体权

【难度】★★★

【答案】AC

【解析】: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健康权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本题中,李某将彭某的假肢打碎,给彭某的生理健康造成损害。A项正确,当选。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通过题干不能得出彭某受到了严重精神损害的结论。B项错误,不当选。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权的内容包括身体组织完整性保持权和对身体的组织、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本题中,李某将彭某的假肢打碎,假肢属于彭某身体的一部分,李某的行为应视为侵犯了彭某的身体权。C项正确,当选。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假肢不属于所有权的客体。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真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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