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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练习(十三)
帮考网校2020-09-12 15:1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练习(十三)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B.业主甲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北林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甲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

C.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欠款,业主委员会无权拒绝

D.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予以拒绝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物业服务合同。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故A错误。

B项:该解释第7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B项正确。

C项:该解释第8条规定:“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由此可知,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C项错误。

D项:该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错误。

2.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了更好地使用或提高自己土地的效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地役权提供较高程度的便利利益,而相邻关系是最低限度的便利利益和容忍义务,且地役权的行使一般是有偿的,而相邻权的行使是无偿的,本案中郊区小学为方便地铁乘坐才借地通行,是较高程度的便利利益,且是有偿使用,符合地役权的特征,B项说法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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