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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答案与解析(12)
帮考网校2020-09-10 16:5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答案与解析(1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A选项考查重大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通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甲购买电视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并未产生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A项错误。

B选项,《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是因受胁迫而结婚的,B选项中甲对乙的欺骗不属于可撤销事由,B项错误。

C选项考查胁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C选项中,丁是受胁迫而为甲提供的保证,因此其有权以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C项正确。

2.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中的抗辩权。

A选项,《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本题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的行为提供保证,从“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这一描述中可知其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由于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价值2万元的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此时甲在这部分有瑕疵的合同履行上,对乙享有履行抗辩权,丙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知情情况下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因此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A项正确。

B选项,丙公司享有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合同履行抗辩权,若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本享有抗辩权的2万元构成非债清偿,因此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B项正确。

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因此,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则丙公司享有甲公司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甲公司追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正确。

D选项,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不影响债务人的利益,也不影响债务追偿。因此,丙公司放弃自身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向乙公司付款后,可向甲公司追偿。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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