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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五)
帮考网校2020-08-05 18:0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五)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好多小伙伴都已经在积极备考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帮考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模拟试题及解析,需要了解的就来看看吧!

1.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答案】BCD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根据《刑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错误。

58条第一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BC正确。

55条第二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D正确。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答案】ABD

【考点】《刑法》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的理解。

【解析】A选项,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这些情节能够影响刑罚轻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列出的“殴打、侮辱”为法定量刑情节。

B选项,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就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这一个基本犯罪行为,发生了致人重伤这一更为严重的结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因此认定为一罪,于是法条对此规定了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B项正确。

C选项,《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是基本规定,适用第二款的法定刑以行为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构成要件为前提,因此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定刑以外,仍要适用于第二款。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仍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C项错误。

D选项,“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如果是行为之内的“致人伤残、死亡”直接适用第二款前半句的规定处罚即可。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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