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专业知识正文
会计档案管理
帮考网校2020-04-01 14:31
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管理是一个三星级考点,可想而知这个考点的重要性。不知道你们对于该考点的知识了解吗?如果还不了解,那么就跟着帮考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提示】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1.一般会计档案

2.电子会计档案(内部+外部)

3.归档责任人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4.归档时间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1年;确需推迟移交的,应经档案机构同意,最长不超过3年。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1.会计管理机构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

3.电子会计档案的移交

1)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2)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4.会计档案的利用

1)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2)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

3)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会计档案的内容和保管期限的具体规定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会计档案的鉴定

2.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3)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

【提示】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1.单位分立

2.单位合并

①原各单位仍存续:仍由原各单位保管。

②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3.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的会计档案的交接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这个考点基本每年都会有相关的考题,所以请各位小伙伴务必在考前记得看一下这个考点的内容。尤其是各个档案的管理期限,这个知识点最好能够背下来。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初级会计职称百宝箱离考试时间27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