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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帮考网校2020-03-25 15:50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该行政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司法活动。接下来我们具体了解一下行政诉讼的相关内容。

一、受案范围(受理12+不受理4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行政诉讼:

①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③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⑤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⑥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⑧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⑨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⑩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⑪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提示】只要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不在明确列举的“不受理案件”范围内的,即可诉。(排除法)

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二、行政诉讼管辖(级别+地域)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三、起诉和受理

1.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起诉期限


3.起诉形式

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小帮主】各类解决途径的起诉形式

四、审理和判决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下列案件可以调解:

①行政赔偿、补偿案件;

②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2.审理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

3.审限和上诉期

行政诉讼属于三星级考点,由此可知,该考点的重要性。在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在冲刺阶段,很有必要再将这些重点考点再认真的复习一遍。一旦考试遇到这个考点就能稳稳地拿住分数,初会考试最重要的及格,而不是说非要考很高的分,所以我们在考试的时候,不要去纠结那些不会做的题,加油吧,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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