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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市已经延迟了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比如,近期株洲市就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会计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的公告。下面,帮考网为大家带来公告的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疫情期间会计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广大会计人员: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我市已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疫情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因市财政局会计科为窗口单位,接触人员较多,为避免相互传染,现将会计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业务建议待疫情结束后再来领证,如急需领证的请先拨打电话。(帮考网提醒:为了做好防控工作,小伙伴们尽量还是在疫情结束后去领证)
二、以前年度初、中级职称证书补办业务,请加工作人员QQ,会发送需要准备的资料,或拨打电话提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还请各位考生咨询当地财政局)
三、2019年中级职称证还未到,具体领取时间、方式请关注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 )。
四、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他特殊情况请先电话联系,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020年2月3日
以上就是株洲市关于疫情期间会计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的相关信息。帮考网提醒:其他地区2019年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办理时间是否推迟尚不明确,小伙伴们可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了解具体情况。
由于疫情原因给予临时性减免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如何缴纳?:由于疫情原因给予临时性减免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如何缴纳?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于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纳税人由于疫情给予租户房租临时性减免,不属于事先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免收租金情形,不适用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即不用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而是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来处理,房产出租的。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疫情期间财务报税是否暂时延期?:疫情期间财务报税是否暂时延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的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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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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