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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通过了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都在咨询自己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那么你们知道领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今天帮考网就为河南漯河市考生带来2020年领证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漯河市黄山路25号市财政局西楼102室,电话:0395-3132972。
三、领取方式:
(一)初级证书
成绩合格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领取地点现场领取,并登记信息。如需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并登记两人信息。
(二)中级证书
成绩合格考生,先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到领取地点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后领取,并登记信息。中级证书不准代领。
四、其他事项:
1、为避免遗失,本次证书概不邮寄。
2、2019年之前考取的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到市人社局职称科办理,电话:0395-3134046。
3、没有领取2019年初、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0年初、中级证书发放期间仍可领取。
4、会计资格证书最长保存期限为5年。
以上就是2020年河南省漯河市初级会计考试领证通知,各位小伙伴记得带上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帮考网也会继续为其他地区带来考试相关通知,请继续关注我们。
原文链接:http://czj.luohe.gov.cn/Show.aspx?ID=18957
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何注意事项?: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1)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2)纳税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
2020年1月1日起哪些企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
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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