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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过后如何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了解一下
帮考网校2020-03-22 07:05
疫情过后如何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了解一下

疫情过后如何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小伙伴,你们知道吗?不清楚的小伙伴现在赶紧跟着帮考网一起来看看吧!

2020320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共包含18条具体措施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发展。一起来看看,具体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省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提升我省药品零售整体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可及、便捷,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现制定以下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

一、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参股、控股、联合、重组、兼并、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培育大型药品零售连锁骨干企业。 支持药品批发企业拓展经营方式。鼓励药品批发企业按照批零一体的经营方式,开办零售药店、兼并单体零售药店或者投资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整合配送资源,减少配送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延伸供应链条。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新建居民区、城乡接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药店比较少的区域布局发展,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提高农村及偏远地区药品供应的安全性、便利性、可及性。

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便民服务 支持非药品经营场所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允许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主体在营业场所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丰富群众购买使用渠道。 支持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区域内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注册地址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以方便群众购买使用。 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专业化药店”探索。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主要以药事服务、药品配送、特殊疾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健康福利管理等服务为价值的新型专业化药店,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 支持药食同源产品开架销售。允许进入药食同源目录的精包装中药饮片可不凭处方开架销售。

三、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模式 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实现药品销售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在落实药品质量可追溯并确保线上线下融合,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允许同一连锁门店之间调剂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 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鼓励具备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远程审方中心,允许执业药师统一注册在总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审方服务销售处方药。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电子处方共享服务工作。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对接“甘肃省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互联网远程审方等药学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与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在明确责任、健全管理的基础上,合作建立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开展互联网远程审方等药学服务。

以上就是帮考网为你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现在你们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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