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执业药师考试行业热点全国正文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帮考网校2019-01-09 10:12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89号

036bbb3c63a96c.jp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深圳市、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1月15号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88.47万人,实际参考人数为72.86万人,参考率为82.35%。考试合格人数为151093人(注:此数据为初步校验数据。有部分省市实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所有科目成绩,因此合格人数会有变动),合格率为20.74%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总人数已达80万人。

附件: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