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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329
帮考网校 2024-03-2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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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多选题】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到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1日到达甲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2)选项B: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3)选项C: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为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

2、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丙)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2)以动产设定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故质权未设立;选项BCD不符合题意。

3、下列关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

B.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C.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D.法律行为所附期限是一个明确的期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选项D符合题意: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例如“某公民死亡之日”,但无论是不是一个确定的期限,必然会到来;选项ABC不符合题意。

4、下列各项中,有关期限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多选题】

A.合同保全中,撤销权消灭的期限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

B.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

C.借款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为5年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BD正确;选项AC错误: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借款合同的期限,法律并没有严格的限制规定。

5、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2010年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决议无效,因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不足股份总额的半数

B.决议无效,因为决议所获同意票代表的表决权数不足公司股份总额的半数

C.决议无效,因为甲未回避表决

D.决议无效,因为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甲)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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