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A市的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到B市承包厂房改造,工程价款6550元,分包款1550元,取得分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求预缴多少?应纳增值税多少?题库答案解析:A应纳增值税=(6550-1550)/1.09*0.09=412.84可是在A市应纳增值税不是应该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实际交纳吗?解析中的这个好像只是销项税额吧?
1 回答阅读 6765
老师,请问A市的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到B市承包厂房改造,工程价款6550元,分包款1550元,取得分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求预缴多少?应纳增值税多少?题库答案解析:A应纳增值税=(6550-1550)/1.09*0.09=412.84可是在A市应纳增值税不是应该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实际交纳吗?解析中的这个好像只是销项税额吧?
最佳回答
首先,对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
1. 销项税额:指的是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2. 进项税额:指的是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应税劳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额。
3. 预缴税款: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按照规定预先缴纳的税款。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这样计算:
1. 预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跨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当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预缴税款 = (工程价款 - 分包款) / (1 + 税率) * 预缴税率
在这个问题中,工程价款为6550元,分包款为1550元,税率为9%,预缴税率通常也为9%。因此:
预缴税款 = (6550 - 1550)/1.09*0.09 = 412.84元
2. 应纳增值税:
您提到的“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预缴 = 实际交纳”是正确的。但是题库解析中给出的是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以下是完整的计算过程:
销项税额 = (工程价款 - 分包款)/1.09*0.09 = 412.84元
进项税额 = 分包款 / 1.09*0.09(假设分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进项税额 = 1550 / 1.09*0.09 = 137.16元
应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预缴税款
应纳增值税 = 412.84 - 137.16 - 412.84 = -237.16元
这里出现了一个负数,意味着实际上在这次交易中,A市的建筑公司不需要向税务局交纳增值税,因为它已经预缴了相应的税款,并且进项税额足够抵扣销项税额。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请务必遵循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解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首先,对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
1. 销项税额:指的是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2. 进项税额:指的是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应税劳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额。
3. 预缴税款: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按照规定预先缴纳的税款。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这样计算:
1. 预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跨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当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预缴税款 = (工程价款 - 分包款) / (1 + 税率) * 预缴税率
在这个问题中,工程价款为6550元,分包款为1550元,税率为9%,预缴税率通常也为9%。因此:
预缴税款 = (6550 - 1550)/1.09*0.09 = 412.84元
2. 应纳增值税:
您提到的“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预缴 = 实际交纳”是正确的。但是题库解析中给出的是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以下是完整的计算过程:
销项税额 = (工程价款 - 分包款)/1.09*0.09 = 412.84元
进项税额 = 分包款 / 1.09*0.09(假设分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进项税额 = 1550 / 1.09*0.09 = 137.16元
应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预缴税款
应纳增值税 = 412.84 - 137.16 - 412.84 = -237.16元
这里出现了一个负数,意味着实际上在这次交易中,A市的建筑公司不需要向税务局交纳增值税,因为它已经预缴了相应的税款,并且进项税额足够抵扣销项税额。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请务必遵循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解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