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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2021年一建的考季已经开启,很多小伙伴都在备考学习,四科当中法规是最基础的,为了帮助大家学习一建法规的内容,接下来,帮考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2021年一建《法规》1-2章的重要考点。
第1-2章24个重要数字型考点串联汇总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被代理人追认的,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5、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7、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8、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9、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认定:(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3)其他。
1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1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3、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4、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15、企业在建筑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16、企业需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更换、遗失补办申请等资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7、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18、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以上内容就是帮考网给大家分享的202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中1-2章的考点汇总,希望对您学习有所帮助。帮考网会持续更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随时关注。
一级建造师要点:标准预算审查法是什么?:一级建造师要点:标准预算审查法:就是对利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以此为准来审查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1)按标准设计图纸施工的工程,一般上部结构和做法相同,只是根据现场施工条件或地质情况不同,仅对基础部分做局部改变。以标准预算为准,对局部修改部分单独审查即可,(3)该方法的优点是时间短、效果好、易定案。(4)其缺点是适用范围小,仅适用于采用标准图纸的工程。
一级建造师要点:标准化法有哪些?:(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质量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6)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一级建造师要点:标书如何制作?:标书制作: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反复核对,2.投标文件打印复制后,由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包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标志等。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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