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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 —燃烧!
帮考网校2019-12-03 10:23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 —燃烧!

伴随着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完美收官,大家已经踏上了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备考之旅,话不多说,帮考网为助力大家的消防考试,特为打架带来了高频考点——燃烧,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1燃烧定义和分类★

燃烧定义: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加火源条件就产生了)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火焰是燃烧最明显的标志,烟是燃烧不完全导致的。

燃烧分类:发生在蒸气或气体状态下的燃烧为有焰燃烧;只发生在固体表面的燃烧为无焰燃烧。

考点2 燃烧条件★★★(15A

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

1.可燃物: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

2.助燃物(氧化剂):能与可燃物结合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如氟、氯等氧化剂也可作为助燃物。

3.引火源(温度):引火源——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

燃烧发生时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且相互作用反应, 如果有一个条件不具备或不相互作用,那么燃烧就不会发生。注意:常见的引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炽热物体、高温加热、化学反应热、雷击。

燃烧的链式反应理论 

燃烧按链式反应的形式扩展,链式反应过程经过链引发、链传递和链终止三个阶段。自由基的链式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的物理现象。所以大部分燃烧的发生和持续进行需要四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燃烧条件可以进一步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

口诀:物氧引火源,足量相作用,链式反应加,火焰可持续。

考点3 燃烧发生瞬间的特点分类★★★

燃烧按形成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引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燃烧的一种剧烈表现形式就是爆炸。

着火是燃烧的开始,并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

一、着火方式

1.点燃(强迫着火)也叫引燃:可燃混合气因受外加点火热源加热,引发局部火焰并相继发生火焰传播至整个可燃混合物的现象。

2.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引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称为自燃。自燃点是指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

化学自燃。如: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

热自燃。如:可燃物与氧化剂混合在一起,随着温度升高到某一个点自然着火。

二、爆炸

爆炸最重要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不知大家现在对这个知识点的掌握是否更深一层了呢?希望大家能采用巧妙的学习技巧去进行备考,而非死记硬背,可以用简短的几句口诀就能解决的事情,就一定不要抱着书死磕,看到这里大家应当有所收获了吧?帮考网在此预祝大家能在2020年的考试当中大获全胜,同时在接下来的备考中也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我们将分享更多的干货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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