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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是法定的组成,股东会是行使股东权利的方式,从而由法律规定股东会为全体股东所组成。
优先股股东是什么?:优先股股东是什么?优先股股东是认购购买优先股的投资者。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2)利润分配权;(3)优先认股权;(4)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股是指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是什么?: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候;(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是什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是什么?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对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行公司债券等)。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
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的情况是什么?: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的情况是什么?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一定比例表决权;公司章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优先股特定事项的表决权是什么?:优先股特定事项的表决权是什么?优先股特定事项的表决权是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一次或者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发行优先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是什么?: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是什么?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什么情形下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什么情形下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一定比例表决权: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23)。
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是指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是指什么?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没有设置出席条件:可以书面(非口头)委托其他董事(非董事不行)代为出席: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A.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同意选举产生B.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的决议是指什么?:股东大会的决议是指什么?股东会议决议是指公司股东就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提示】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股东会普通决议由章程约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合并、分立、解散,代理人应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使用。
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是什么?: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可能是不成立、可撤销、无效或者有效。【提示】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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