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一)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
(四)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五)审议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六)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
(七)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