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C、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D、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