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发生的损失
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情况
或有负债的性质
或有负债的形成原因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应当在净资本计算表的附注中,充分披露期末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或有负债的性质、涉及金额、形成原因、进展情况、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情况,并在计算净资本时按照一定比例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