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期末未决诉讼、未决仲裁
B、负债的性质、涉及金额
C、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情况
D、负债的形成原因、进展情况、可能发生的损失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根据期末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或有事项的性质、涉及金额、形成原因、进展情况、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预计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在计算净资本时按照一定比例扣减,并在风险监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