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利益
所在机构的合法利益
他人的合法权益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不得迎合投资者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为了投资者利益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的合法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