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项目财务预算、决算
组织工程建设实施
拟订生产经营计划
项目法人单位总经理的职权共包括14点:①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一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②组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编制和确定招标方案、标底和评标标准,评选和确定投、中标单位,实行国际招标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办理;③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④编制项目财务预、决算;⑤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⑥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对单项工程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凡引起生产性质、能力、产品品种和标准变化的设计调整以及概算调整,须经董事会决定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⑧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⑨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人员;⑩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⑩拟订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⑥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⑥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⑩提请董事会聘请或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