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中国证监会通报期货公司风险状况
C、存在较高风险的期货公司应当每季度向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提供财务监管报表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保障基金业务监管,对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核查。 中国证监会定期向保障基金管理机构通报期货公司总体风险状况。存在较高风险的期货公司应当每月向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提供财务监管报表。
第十五条对保障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保证保障基金的安全。 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包括中央银行票据)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第十八条财政部负责保障基金财务监管。保障基金的年度收支计划和决算报财政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