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
D、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一)有价证券基准结算价值的80%:(二)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