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补偿,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