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和下一级行政单元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