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四条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由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七条期货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三)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 期货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解散的,由中国证监会批准。 选项D属于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