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要求非结算会员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有权对该非结算会员的持仓强行平仓
开市前禁止非结算会员开仓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补足的,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原则和措施对非结算会员或者其客户的持仓强行平仓。 除前款规定外,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与非结算会员在结算协议中约定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开市前,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规定或者约定最低余额的,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禁止其开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