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暂时垫付结算准备金
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完全决定非结算会员在结算协议中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情形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补足的,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原则和措施对非结算会员或者其客户的持仓强行平仓。除前款规定外,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与非结算会员在结算协议中约定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