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职相关的会议
查阅期货公司的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与期货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了解期货公司业务执行情况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span style="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5;">第二十五条 首席风险官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享有下列职权:(一)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职相关的会议;(二)查阅期货公司的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三)与期货公司有关人员、为期货公司提供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四)了解期货公司业务执行情况;(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