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开矿等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
B、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
E、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是: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开矿等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 ;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