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以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整理、保管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建立完整、准确、系统、可靠的城镇建设档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以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整理、保管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建立完整、准确、系统、可靠的城镇建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