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不予计量
应按合同的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计算和确认
工程计量的原则包括下列三个方面:(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