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在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可酌情减免关税
D、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题考核关税的税收优惠。
1.《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中规定的减免税,称为法定性减免税。主要有下列情形: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选项D正确)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选项A错误)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选项C错误)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对有上述情况的货物,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可以免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海关可以酌情减免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到损坏或者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选项B正确)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