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丙体育馆取得的场租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D、丙体育馆应缴纳营业税0.40万元
(1)出租文化体育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2)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丙体育馆应纳营业税=8×5%=0.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