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
期货交易所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