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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已享住房租金扣除,本年能否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个人已享住房租金扣除,本年能否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个人已享住房租金扣除,本年能否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020-06-11
2020-06-11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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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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