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