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
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生命线系统不遭受严重破坏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基本目标:(1)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2)当遭受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3)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