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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27 16:47
精选回答

发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发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致使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同时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6多、12 -2题):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

①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②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

③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

2年内发生2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对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工程量未全部完成而解除或暂时终止履行合同的,为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19增)

下面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例题和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为大家说明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甲公司中标后将其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乙施工过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关于向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建设单位与甲有合同关系,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C.乙为实际施工人,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和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答案】A

【例题·单选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

B.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C.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撤回其资质证书

D.对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计算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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