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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常考考点有关法律法条中的数字问题

2020-09-28 11:26:40|来源:帮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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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常考考点有关法律法条中的数字问题

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好的备考教师资格考试,下面帮考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教师资格考试关于法律法规常考考点之法律法条中的数字问题的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赶紧来围观吧。

有关法律法条中的数字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考生认为,陕西省从2016年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所以在遇到这种题的时候会犹豫选择9年还是12年的义务教育。由于在法律上,还没有具体的法条颁布,所以我们在做题的时候,默认为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工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而这个法规中规定的是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意味着十六岁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打工的。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十六周岁以上而不满十八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我们可以记住这样一个口诀:十六到十八,自己挣钱自己花。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已满十六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承担有毒有害过重的工作。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第五十三条规定: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这里面的十六周岁是一个年龄界限。

法律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比较琐碎,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复习的,所以希望同学们在备考的时候能多多准备,每天都复习一些法律知识,为教师资格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是关于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常考考点有关法律法条中的数字问题的内容,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备考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学习吧,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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