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环境评价师政策法规全国正文
2022年环评工程师登记的有关规定(二)
帮考网校2022-02-15 10:49
2022年环评工程师登记的有关规定(二)

2021年的环评师考试已经圆满结束了,许多小伙伴给帮考网留言,不知道环评工程师登记的相关规定。接下来,帮考网就带领着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变更登记

登记者的受聘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发生变更或登记者单位调动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单位变更登记。因登记者单位调动发生的变更登记,一年内只可 申请一次。再次登记同时可申请变更登记类别,每次只可申请变更一个登记类别,未获准再次登记者不予变更登记类别。登记类别为-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工程师,在符合登记条件后,可在登记有效期内,将登记类别变更为与所在单位资质评价范围一致的其他登记类别。

二、注销登记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效期满未获准再次登记的。

(3)脱离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岗位3年以上的。

(4)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的。

(5)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的。

(6)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登记的。

(7)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活动中不负责任或弄虛作假,致使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文件失实的。

(8)因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后果的。

(9)受刑事处罚的。

(10)现所在单位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资质的。

(11)年龄超过70周岁的。

(12)死亡的。

(13)登记有效期满6个月仍未办理再次登记的。

三、重新登记

注销登记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申请重新登记:

(1)因所在单位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资质注销登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并符合登记条件的。

(2)登记有效期满6个月未办理再次登记,自注销登记之日起已满1年的。

(3)再次登记时工作业绩或者继续教育学时不符合要求,自注销登记之日起已满1年的。

(4)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自注销登记之日起已满3年的。

四、在登记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1)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或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提交培训证明复印件。

(2)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SBN)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5万字以内)的, 提交著作清单及封面、版权页和编写人员名单复印件。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有国际统- -刊号(SSN)的期刊 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论文(不少于2000字)的,提交论文清单及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五、所在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1)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原件。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企业单位人员-般应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有效期内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三年清单凭证或证明原件。登记期内曾发生单位调动的人员,可只提交调入新单位以来在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原件。

(3)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应提交离退休证明及现所在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环评工程师登记相关事项的内容就是这么多了,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信息的话就请关注帮考网。关注帮考网,为您带来更多最新考试资讯。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推荐视频
环境评价师百宝箱离考试时间49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