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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们请注意,今天帮考网将要给你们带来关于关于做好福建2020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请仔细阅读哦!
一、申报对象
已参加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条件的考生。具体录取照顾政策参照闽招委〔2019〕3号文关于“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规定执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如另有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0日-26日,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表》和《申请表》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下载,如实填写。
三、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和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汇总形成《花名册》后,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5月29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时,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2.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2020年6月3日前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3.省教育考试院于2020年6月9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1份纸质《花名册》合订本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好的,以上就是今天帮考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小伙伴们看完了后是否清楚了呢?有疑问的小伙伴请及时关注帮考网,同时也可以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帮考网温馨提示: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多锻炼!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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