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技巧心得正文
速看,202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知识点:保证责任的免除与消灭
帮考网校2022-05-18 15:32
速看,202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知识点:保证责任的免除与消灭

随着时间的流逝,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相信同学们都在制定自己的备考计划了,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专业的考试知识点,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知识点:保证责任的免除与消灭。一起了解一下!

(一)保证责任的免除

1.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作请求,保证责任免除。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不知道和不应当知道的,保证责任不免除。

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7.如果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8.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9.主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是部分转让,实属第三人加入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第三人和债务人是连带承担债务,无论是否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第三人和债务人是按份承担责任,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在第三人应负担的债务份额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0.主合同变更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责任的消灭

1.主债务消灭。

2.保证合同解除或终止。

3.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此时保证责任并不消灭,只是保证人取得了拒绝履行保证债务的抗辩权。如果保证人放弃了时效利益,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得以不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主债权人返还。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目前正是备考法律职业资格的关键时期,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