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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查看!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帮考网校2020-11-13 20:05
立即查看!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过了,小伙伴们应该都在紧张的备考主观题,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别慌,今天帮考网就专门给大家分享一下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想知道到的小伙伴赶紧抬上小板凳坐好哟!说不定就能帮到你!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申请、审核等审批事项办理。

二、项目信息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三、办理依据

《法官法》第五十一条;《检察官法》第五十四条;《律师法》第五条;《公证法》第十八条。《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四、五、七、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第八条;《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第八条。

四、受理机关

(一)初审机关:

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

(二)复审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五、认定机关

司法部。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严禁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八、申请材料

九、办理方式

(一)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具体程序包括申请人网上申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受理申请并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复审,司法部认定审核、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证书》。

(二)特殊程序:申请人因申请材料补正、违纪核查等原因,可采取特殊程序进行审核。

十、审批时限

6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十三、结果送达

公告告知、文函或电话通知。

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颁发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二)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十五、咨询途径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告知。

十六、监督和投诉渠道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告知。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告知。

十八、公开查询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

好了,今日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大家都清楚了吗?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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