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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1024
帮考网校2020-10-24 14:26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本题甲乙之间的《协议》实际为委托合同,即甲委托乙代其办理购买房屋的事宜。因此C项错误。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因此乙为有权处分,而非无权处分,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D项错误。

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答案】B

【考点】法人的分类

【解析】A项、C项考查社团法人。社团法人为人的集合,包括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故A项、C项错误。

B项考查基金会法人。基金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中的典型的公益法人。故B项正确。

D项考查民办非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活动的组织,不具有营利性,故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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