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正文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卷一)历年真题
帮考网校2022-05-17 20:40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卷一)历年真题

距离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卷一)的历年真题,快来了解一下吧!

1.王老师和奇达学校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在职期间完成的所有作品著作权归学校所有。王老师在职期间总结写作方法,自主完成了《英语写作手册》。半年后,王老师辞职到追梦学校工作,并授权追梦学校印刷《英语写作手册》并向学生出售,有一书店向追梦学校学生收购学生使用过的《英语写作手册》,并加价出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英语写作手册》的著作权应属于王老师

B.追梦学校的行为不侵犯著作权

C.书店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

D.因奇达学校与王老师签订的合同是格式合同,侵犯了王老师的主要权利,因此该合同无效

【考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发行权权利用尽

【难度】★★

【答案】AB

【解析】《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该条款表明创作者可以与单位约定职务作品的归属,但是前提必须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必须符合两个构成要件,一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二是所创作的作品必须与工作业务有关且职工单位必须下达书面或者口头的指示。

本题中,王老师创作的《英语写作手册》虽然是王老师业务有关的创作,但不是学校指定创作的作品,因此不属于职务作品。该手册的著作权归创作者王老师。A项正确,当选。

追梦学校是经著作权人授权后的复制、发行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B项正确,当选。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规定学理上称为“发行权用尽”或“首次销售原则”,一旦作品被合法发行后,作品上的发行权即用尽,之后这些合法发行的复制品再流通时,没有侵犯著作权,书店卖二手的正版《英语学习手册》不侵犯著作权。C项错误,不当选。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可以双方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但是本题中奇达学校与王老师约定在职期间创作的所有作品,著作权均属于学校的约定,显然排除王老师的主要权利,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无效,但合同条款的部分无效不影响整个合同效力。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真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